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其中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和气瓶充装人员的考核按照相应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分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R1)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R2)两类,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确定,但是必须保证设备运行期间,每班(组)的班(组)长和进行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 过55周岁;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含中专、高中)学历,并且具有I年以上(含I年)从事相关工 作的经历;
(四)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
二、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 过55周岁;
(二) 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
(三)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 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 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考试内容
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按照大纲规定;操作人员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试内容按照大纲规定。